| “电压力锅匚式结构”专利拥有者维权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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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5年11月23日14时8分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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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第一次起诉“宁波唐人”;2003年,又起诉了“山东淄博多星”和“澳柯玛”。这两次起诉虽然让我倾家荡产,可现在,你看看,容声、爱德、尚朋堂、艾美特、创迪、利仁、多星、唐人、双喜、红心、皇冠、神州、尚田、怡达、华丰(天伦电器)……除我许可的两家企业外,所有的电压力锅还在继续侵权,而且很多企业明确向我表示,虽然他们知道侵犯了我的知识产权,但还将继续侵犯下去。———王永光
11家企业遭起诉 “电压力锅匚式结构”专利技术的拥有者,63岁的中国科学院退休高级工程师王永光,刚刚从北京为第三波起诉补充证据回到其在顺德大良租住的房子。 2005年9月,王永光将容声、爱德、尚朋堂、创迪、利仁、多星、唐人、双喜、皇冠、怡达、华丰(天伦电器)等11家企业送上法庭,起诉他们未经专利持有人许可而擅自使用“电压力锅匚式结构”专利技术。9月14日、15日已经开庭审理利仁、容声的专利侵权纠纷,而尚朋堂、皇冠、爱德提出了管辖权的异议。 “他们提出管辖权异议只是为了尽量拖延时间,好为他们的继续侵权争取更多的时间”。王永光告诉记者,“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起诉电压力锅企业”。 王永光1999年首次起诉“宁波唐人”,最后法院判决“宁波唐人”败诉,停止侵权并判赔50万元。2003年又起诉了“山东淄博多星”和“澳柯玛”,“澳柯玛”达成法庭调解,“山东淄博多星”败诉。但“赔偿没有下文,法院称对方账上没钱无法执行”,王永光告诉记者。
涉嫌侵权厂家明知故犯 “在起诉这些企业之前,我都和他们的领导联系过,可以说所有的侵权企业都知道他们侵犯了我的知识产权,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王永光说。 据记者了解,传统压力锅以其烹饪快速、省时节能等特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自诞生之日起,安全就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多起“压力锅爆炸”事件让消费者心惊胆战。而王永光发明的“电压力锅匚式结构”专利技术却彻底解决了这一难题。 “电压力锅是真正的一锅多用,具备蒸、煮、炖、熬、煲、烧、煨等多种烹饪功能。虽然目前家庭拥有量还不到10%,估计整体产量也就在400万台左右。但有专家预计,未来三年我国电压力锅市场至少具有3000~5000万台的规模。”一位不愿具名的电压力锅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出口数量也在激增,但基本都要求是具有‘匚式结构’设计的产品。” 记者了解到,仅开一个生产“电压力锅匚式结构”电压力锅的模具,大约需要100万元人民币。而目前电压力锅OEM厂家(代工厂家)的利润普遍在60%以上,这也是企业恶意侵权的主要因素。 侵权处罚难执行 另外,法律法规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确实太小。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21号文件中查到:第二十条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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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红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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