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黄光裕”——就像是小时候,老师布置下来的命题作文:如果我是作家,如果我是某某等等,作为内地瞩目的内地首富——国内家电连锁巨头国美电器的老总,如果我是黄光裕,最简单的想法莫过于,随便与苏宁,永乐或五星其中之一联手,然后搞定其他,或者一并收购完苏宁,永乐等其他对手,一统天下,操纵价格,让那些总是吵吵嚷嚷着要自渠渠道要和我作对的厂家像拍死一只苍蝇一样简单。然而在今天,上有国家商务部出台《连锁管理办法》,下有同行对手上市的苏宁,永乐,上游供应商不甘心的种种揭竿起义,再加上家电连锁零售利润利普遍走低,如果我是黄光裕,我还会坐到那么稳那么安心吗?
如果我是黄光裕,首先会整理好企业内部,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虽然国美一直都有着“廉政承诺”在合作中有着“三不”原则——不收受客户礼物,不收回扣,不以权谋私。但是国美家大业大,全国加上收购过来的店大大小小几百个分店,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排除有些人员素质低下,在某些地方存在着有店长,工作人员伸手向厂家好处费收受等现象发生。这种既损厂商关系,令供应商们怨声载道的,又于公司无益的事情,即使山高皇帝远,但是有这种事情发生一定会杀鸡敬猴,杀一儆百,或者是成立一个廉政监督机构,整顿这种不正之风,以肃正气做好公司的根基。这样起码可以在供应商面前可能获取更大的资源,更有利地与对手竞争。
适当增加对分店的运营费用。在对分店下达销售任务的同时也分配一定的广告费用,在开店新张或者搞活动时减少对供应商收受广告费用。从供应商的角度来讲,开店新张搞活动家电节促销时,供应一定数目的特价机型,派定专职导购员,临促支持均是可以接受,再加上送花蓝,条幅也是在供应商能够允许的范围,但像一些电视报广、软文等诸多广告费用也由供应商来掏的话,供应商也不是永远榨不干的海绵,当然会心中不满,像当年著名的“格力跟国美渠道之争”的起始就是因为成都国美分公司不经格力电器同意擅自降价为起因造成的。虽然国美分店众多位列国内家电连锁老大,但是像格力这种的巨头又能够得罪得多少个?虽然在国美里当领导当店长的都是能人,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钱谁也办不了事,如果一味地向供应商们伸手要这个要那个,供应商也不是省油的灯总有一日会揭竿起义,如果供应商都转投对手的怀抱,岂不是白送了个便宜给对手,削弱自己的力量。适当增加运营经费对厂商减压其实不算是减少盈利的办法,正所谓施小爱得大爱,付出点小钱缓和一下厂商之间激进的关系也不是种太差的办法。如若拔款太困难,那就少点浮夸风式的广告,或者少讲点排场多做点卖家电的实事。
如果我是黄光裕,我还会在股市里将一部分股票套现获取现金,只要能保证手里拿的是51%的股份,我会将剩下的逐渐套现,或者是引进基金或者是直接套现。套现过来的钱用来进行大笔采购以及改善物流。
我还会将店开到三四级市场,不要求店有大店数有多少,只要求将触须渗透到那个地方,再用大笔采购所获得的低价产品来在当地压价,加速家电市场上的旧渠道的更新。或者会在触不到的一些三四级市场跟当地家电商进行代理挂名制等合作,反正就是将触觉伸到更远的更广的地方。
以上,是我站在厂家的立场来做为黄光裕的一些做法。但是如果真有某一天,仙女的魔法棒点到了我,让小编我此等“贫民”成为内地首富的话,我会直接将公司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或者将国美等旗下资源全卖了!呵呵留下二三百万给父母养老,二三百万给儿女作为生活费用,自己留下一个亿,剩下的全部将成立一个基金会,请几个人打理,专门将这些钱捐给社会跟一些贫困山区等更多需要钱的人。而我就会拿着这一个亿,将其中的两三百万换成百元的RMB现金,抬回家睡上在上面看看,然后,再拿麻包袋跑上有着摩天大楼的公园,游乐场的摩天大轮的上面,一把把钱的往外撒,呵呵呵,那种感觉一定很爽~~~然后,就开着部后面拖着几个易拉罐头的破车带着剩下的钱自架车,环游全世界,见识一下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乐得逍遥自在,看到不平的事,随手从车后的位置里拿出一大把钱,诺,拿着,别闹了~~呵呵做首富的感觉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