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针对品牌 DVD出口增长背后隐忧深
2006年5月19日 8:58 来源:华南新闻
作者:王俊 李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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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海关统计,2006年1-4月广东DVD出口3553万台,价值13.3亿美元,两项数据同比增长23.3%和15.5%。 其中加工贸易出口占绝对优势,一般贸易增长迅速。2006年1-4月广东加工贸易出口DVD3243.4万台,价值12.3亿美元,占出口量、出口值的91.3%和92.5%。深圳出口增长迅速,东莞和惠州则有所下降。 而优势背后却另有曲折。就在4月27日,美国MPEG专利技术管理公司和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及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在北京正式签署谅解备忘录。中方答应每出口一台DVD播放机向MPEGLA交纳2.5美元的专利费。 此次征收专利费将使国内企业承担的专利费接近20美元/台,而目前广东DVD出口均价仅为37.5美元/台,专利费成本将高达5成以上。不同于以前的专利费按照生产企业来收取的方式,本次达成的协议规定专利费按照出口品牌来收,这对我国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产业来说影响不大,但按照品牌收取专利费,最直接的后果是可能逐渐导致国内DVD企业失去自己的品牌:为了简单的规避专利费,很多企业可能会在利润空间缩减的情况下直接去做OEM,这对坚持自有品牌的企业相当不利。 专家呼吁,国内企业要彻底地改变站在产业链末端、在核心技术上受制于人的地位,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技术研发,在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等方面牢牢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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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门关键词]:DVD 出口 专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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