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令封喉——中国家电制冷行业的大限被确定为2007年1月1日。
为了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中的承诺,9月15日,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氯氟烃(CFCs)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的公告>(氯氟烃类CFCs是氟利昂的一种)。
<公告>明确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生产以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不得在家用电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CFCs作为清洁剂。
在实施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项目前,家用制冷行业中的冰箱、冰柜生产过程中均使用CFC-12作为制冷剂,使用CFC-11作为保温层发泡剂。该行业CFC消费量占中国CFC总消费量的16%。
从1994年开始,中国家电制冷行业进行CFCs淘汰工作,并获取了蒙特利尔多边基金的生产线改造赠款。截止到2001年,多边基金赠款736万美元用于中国41个改造项目。其中包括贵州海尔、北京海信、牡丹江康佳等著名家电企业。
"目前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冰箱生产线,将在今年年前改造完毕。"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李新民透露。
而对于未改造企业,"只有两种选择。"李新民称,"一是这些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改造生产线;二是到期改造不好的,我们就直接关厂了。"
除了生产禁令,<公告>还指向有关CFCs的非法国际贸易。
"日前发现江浙一些地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频繁交易CFCs产品,造成了恶劣影响。"环保总局外经办副处长李红兵向记者表示。
因此,此次<公告>规定,从2007年5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销售和进出口以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
同日,在环保总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吉林省政府组织召开的"9·16国际臭氧日"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还宣布,中国要在2007年7月1日实现淘汰全氯氟烃和哈龙(指卤代烷的化学品,主要用于灭火剂)的履约目标,而中国将就此摘掉从1996年就戴在头上的帽子——CFCs最大生产和消费国。
这意味着,目前中国的6家CFC生产企业和1家哈龙生产企业,除1条CFC生产线保留用于必要用途外,其他均需在明年上半年关闭。
同时,中国泡沫、家用制冷、医用气雾剂等行业上百家企业使用CFC组织生产,这些生产线大都需要在明年上半年实现转产,甚至停产。
而且,据祝光耀透露,与此相关的化工、消防器材、汽车空调、清洗(清洁剂)、烟草、气雾剂、泡沫、汽车维修等行业的上百企业都将因此面临挑战。
面对禁令,企业想得更多的是现实困难。
"我们不愿停产,但确实也面临技术和资金困境,只能转产。"会上,一位医药产品行业协会参会者向记者表示,有些技术尚处于探索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