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上明明写着,商场开业当天,消费者凭广告可购买1元“限量特价”小家电,而徐先生在彻夜排队等候7小时后,却未能如愿购买到1元电饭煲。为此,他与商场较上了劲,并在市消委会的帮助下,顺利买到了1元电饭煲。
据了解,今年第三季度,市消委会接到了多宗有关广告宣传夸大其辞的投诉。消委会提醒市民,对广告宣传应仔细甄别,遭遇虚假广告要及时投诉。
■案例一:排队7小时买不到“1元小家电”
城区某大型连锁电器商场开业前夕,在媒体广告和宣传单张上称,在开张日及早光临该店的部分顾客,凭报纸广告或印有“开业利是大派送”字样的单张,可到商场服务台享受1元购物,商品有包括电饭煲、饮水机等多款小家电。正准备购买电饭煲的徐先生拿到宣传单张后,决定力争购买1元电饭煲。为了占个靠前的位置,徐先生凌晨4点钟就赶到商场指定的区域排队,并且抢得了第五的好位置。
在熬过了长达7小时的排队等待后,商场终于宣布开业并派发换领券。徐先生如愿领到的竟是一张“超低特价商品购买凭证”,然而上面却写着“凭此券可于当天上午11点前到电器中心购买组合音响,199元壹台,过期作弃购处理”。
经询问,徐先生了解到,所谓的“组合音响”,实际上是一件电脑音箱,在其它商场的常规销售价也是199元。
“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徐先生与商场人员据理力争,未果后遂投诉至市消委会。市消委会了解了详细经过后,对该电器商场进行了批评。商场最终为徐先生提供了1元电饭煲一个。
■案例二:低价装修广告陷阱多
正为挑选装修公司发愁的王先生收到了某装饰公司派发的宣传单张,上面的字眼十分诱人:“全方位、个性化服务;高透明报价,预算准确,如超过8%,业主可拒付超出部分的工程款”、“完全没有陷阱”。王先生不禁被吸引住了。在进一步确认广告内容后,王先生与该装修公司签订合同。
然而工程结算时,王先生却发现多项造价都大大超出预算报价。如书房天花报价面积为2平方米,实际结算却达到10.25平方米,超出5倍;主卧天花报价面积8平方米,实际结算19.85平方米,超出2倍多。当王先生提出广告上写着“超过8%,业主可拒付超出部分的工程款”时,装修公司却一口否认。
协商不下后,王先生向市消委会投诉。经调解,双方各作出让步,问题顺利解决。
据了解,一些装修公司为争夺市场,以低报价迷惑消费者,然后在测量方法、手段上做文章,导致结算费用大大高出预算。第三季度,市消委会共受理房屋装修投诉15宗,占服务类投诉的10%。
■案例三:观景飘窗“飘”走了
西区某广场在宣传广告上清楚写着:“卧室各带观景飘窗,尽享窗外街景”。陈先生满心欢喜地购买了一套房子,然而临近交楼时,却发现已付款的房子根本没有带“观景飘窗”。
之后陈先生多次与广场发展商交涉,但得到的回复是:房子从一开始就是这样设计的。陈先生只好向市消委会投诉。经调解,广场发展商最后同意了陈先生的退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