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不到4个月的索尼液晶电视机突然自燃,在庆幸没有更大损失的同时,读者徐立对公司方面十分失望:处理不紧不慢、结论不详不实、说法不明不白。昨天(07年3月1日),他致电新民晚报反映这一情况。
电视一片焦黑
去年10月4日,徐先生购买了一台32英寸、型号为KLV-32U200A的索尼液晶电视,由公司安装调试后,挂在新婚居室墙壁上。今年1月28日下午2时许,徐先生回家,惊讶地发现电视机已烧得面目全非:屏幕上端和左右两个边框焦黑“起泡”,下边框熏得发黄,屏幕也被烧破。除此之外,白色的墙壁被熏黑,地板也被烧坏,房间中弥漫着灰尘和刺鼻气味。幸好电视附近没有其他可燃物,不然就可能已经酿致火灾。
他当即向索尼公司反映,起初公司方面不愿当天上门察看,经再三要求,维修中心一位宋先生才赶来,检查后称“问题非常严重”,需索尼中国公司派员来处理。次日,索尼中国公司的李先生等上门,简单查看后表示是电路问题所致,但公司“一定圆满处理”,让徐先生夫妇放心,当天按原定计划飞赴外地度蜜月。
处理一拖再拖
尽管踏上了蜜月之旅,徐氏夫妇却心有隐忧:若真是电路问题,为什么其他电器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单单电视机发生了问题?30日,李先生电话告知身在外地的徐立:事故并非索尼产品造成,公司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但可从人道主义角度为其更换一台电视机。徐立当即表示难以接受,告诉对方他2月2日返沪,双方约定待其回沪后再联系。
谁知,返沪后,3日一天索尼公司没有任何回音,而徐立只有首次登门的宋先生的手机号码,他无奈在4日拨通其电话。宋称会找到李先生来处理,但马上回复联系不上,称次日再说。到了2月5日,一位王先生来电解释李先生病了,由他来处理此事,处理方式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