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行业分析师这样表达他的看法。
产品质量提升在即
除了以上两点,该《规范》还增加了保障消费者利益的要求:家电专业店不得销售走私商品、二手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三无产品和需强制认证但无“3C”及其他认证标志的商品;家电专业店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物品作为奖品、赠品;家电专业店应按照承诺为体积或重量较大的商品提供送货服务,承诺送货的商品目录和送货条件应在商店醒目处明示。
在此之前,厂商主要关注的都是所售产品的质量,对赠品的质量要求一直不高,仅作为促销手段来吸引消费者,因此,由伪劣赠品引发的事故和消费者的抱怨也不在少数。所以,此次对家电连锁商的赠品、奖品等做出了规范,力求保证消费者得到的所有产品都能够质量过关。
“目前最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其如何能够在经营商品同质化、促销方式同质化的市场竞争中,形成差异化服务和产品的竞争力。用消费者的良好口碑来提升产品和企业的整体形象。”苏宁的敏经理道出了专业店对消费者的重视。
《规范》效力尚未定论
《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公开表示将积极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鼓励家电零售企业积极采标,支持行业适时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力争通过标准的实施,促进家电经营主体优化,服务功能完备,经营秩序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
由于目前《规范》还没有正式投入运用,所以也无法对其效果进行评价。但从实际操作方面来讲,该《规范》将由谁监管、如何监管似乎成了一个跨部门的难题。
面对记者“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管”的问题,苏宁的敏经理认为,这属于行业自律的范围,参与制定的企业肯定会坚决执行新《规范》,相信更多的同行们也会支持行业规范。
但是家电卖场一般与供应商之间已经签订了年度合同,那么,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也许会与《规范》相冲突,这也是很多供应商所担心的问题。大中电器的新闻发言人傅利向《中国电子报》记者解释:“大中的签约业务由经贸总部负责,根据《规范》中的要求,经贸总部会和供应商们签署一些补充协议,这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同时傅利还补充到,大中将于9月8日起对各个店面进行调整,包括店面规模、商品结构、促销方案等等。看来,虽然没有第三方的监管机构,各个家电专业店还是非常自觉地争取做到符合《规范》的要求,毕竟,符合《规范》的将更加适应市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