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元月,消费者王先生在城区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平面电视机,单价2万多元。大屏幕的电视画面着实让王先生一家洋盘了一把,可是没过几月,电视图像就出现了质量问题。
商家“确诊”说,主要是显示屏出了问题,维修费用在3000元左右。虽然早就知道平面电视的显示屏很贵,但这样的费用还是让王先生吃了一惊。不过想起包修期还没过,王先生的心又落了下来。可是商家却让王先生自行负责。王先生对此很惊讶,也很不服气,于是找到12315。经消协核查,王先生购买的电视还在包修期内,商家必须为其免费维修。经协调,商家将免费为其维修,直至满意为止,并在维修期间为王先生配备一台备用电视。
消协提醒:一般普通电视机整机包修期都在3年,但目前平板电视包修期,国家“三包”并没有明确规定,主要是根据平板电视厂商自行规定的包修期限进行包修,一般是一年。而近年来,投诉平板电视出现显示屏问题的消费者越来越多,因此建议消费者购买平板机时,仔细阅读该厂商包修的相关规定,以免日后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