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第一大股东和第二股东突然翻脸,康佳集团感到茫然无措。11月27日,深康佳公告称,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通知,第二大股东安徽天大将所持有的43546563股股权悉数退还给华侨城集团,而华侨城集团则退还安徽天大30415万元股权受让款,外加43797600元利息,同时安徽天大放弃在康佳股权分置改革中因支付11453437股股权所带来的收益,并将从康佳获得的红利款4354656.39元退还给华侨城集团。
“股权退回主要是为了垫付当时股改时华侨城集团垫付的对价。”华侨城集团方面人士表示。
一笔神秘资金的纠纷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退回的股权并非是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时,安徽天大承诺在所持有的康佳A股获得上市流通时,向华侨城集团退还代其垫付给A股流通股股民的6167236股股权,而是2005年7月27日,安徽天大从华侨城集团受让的55000000万股股权(包括11453437股已支付对价股权)。
“我们不是很明白华侨城集团和安徽天大这次唱的哪出戏,双方既然在2005年已经完成了股权交割,并且是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完成的,为什么还会把这部分股权退回来?”国信证券家电分析师王念春表示。
2005年7月27日,华侨城集团向安徽天大转让55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4%,并已办理了过户交割手续;同年1月,华侨城集团向汤姆逊投资集团转让290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后变为非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83%,加上汤姆逊从二级市场吃进的1900万股康佳B股,汤姆逊总计持有7.89%的深康佳股权。
由此,华侨城集团、安徽天大和汤姆逊变成深康佳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三大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率超过2/3。为了顺利地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三个非流通股东商议,深康佳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以获得2.4股的对价补偿,以弥补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受到的损失,因此,这就要求华侨城集团、安徽天大和汤姆逊按照各自持股比率,拿出一部分股权补偿流通股股东。作为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当时为了使股权分置方案较快通过,提议由华侨城集团代安徽天大和汤姆逊垫付对价股权。同时安徽天大和汤姆逊承诺在其所持有的A股获得上市流通之前,将该部分股权偿还给华侨城集团。按照当时的时间限制,安徽天大和汤姆逊要到2008年3月才能获得A股上市交易,到那时才需要偿还华侨城集团6167236股股权。
“大股东和二股东之间有一笔高达几百万的利息没有解决好,所以双方才会发生纠纷,导致股权退回。”康佳证券事务代表肖庆表示。
国信证券家电分析师王念春表示,在看到康佳公告的时候,他们已经向华侨城和康佳进行询问,给出的解释也是有一笔钱双方没有解决好,所以导致股权退回。
康佳证券事务代表肖庆表示,由于没有看到两大股东当时签署的文本,所以无法得知该笔资金具体因何产生,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双方起了冲突。
不过在深康佳公告中,对于双方股权退回的原因更加讳莫如深。而在公告之前,市场根本没有深康佳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股权起纠纷的传闻,双方处理该事件相当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