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值岁末彩电销售旺季,近日,记者就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问题进行了读者调查,陈先生在邮件中谈到了自己购买平板电视后的烦恼:“我前年在卖场里买了一台进口的37英寸平板电视,可是前些天开始,图像总是跳动不停。我想着电视应该是国家三包规定的范围吧,就打电话到厂家请人修,谁知对方却说他们只包一年的,现在已经过期了。我记得好像有个什么规定,12月开始实施了吧,怎么还是没用呢?”
陈先生在信中提到的“规定”是指《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它是为使我国市场上的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得到规范和改善,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于今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非强制性规定。《意见》规定:平板电视整机包修1年,包括显示屏在内的主要部件包修2年,当等离子和液晶电视机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7天之内包退,15天之内包换。然而《意见》只是“意见”而已,企业并没有当回事。记者采访相关企业调查发现,《意见》实施近一个月来,一直实施低于《意见》规定的服务标准的厂家并没有因此而提高自身的服务标准,消费者仍然无章可循。
外资平板拒入“三包”范畴
据了解,在平板电视售后服务领域,国产品牌一直走在前列,康佳、海信、TCL、创维、长虹、海尔等企业早在今年“五一”之前就率先宣布回归“三包”,承诺包括显示屏在内的主要部件包修3年。而相比之下,外资品牌就一直宣称平板电视不在“三包”范围之内,对于规定显示屏的包修时间在规定上也只有1年或2年。据了解,索尼、LG在《意见》发布之前,就已经实行平板电视整机包修1年、显示屏包修2年的标准,这些企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企业的服务标准不会改变。飞利浦和三星的负责人则表示,《意见》不是国家标准,因此对于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依旧执行整机包修1年、显示屏包修1年的服务标准。
虽然在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方面各品牌承诺不一,但是在消费者看来,由于国家平板三包“大法”缺失,一旦出现售后服务上的问题,消费者仍然非常被动。本次调查的结果表明,消费者对于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情况评价不一,多数消费者表示:相对于外观和性能,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是他们更为关注的内容。
在本次平板电视售后服务调查中,张小姐也反映了某品牌售后服务欠佳的问题:“我去年七月份左右在广州洛溪某卖场购买了一台国产的平板电视,但刚用一个月就开不了机了,叫了负责维修的人来看,说是被雷击的,但那段时间我家附近一带都没有出现他们说的这种现象,打电话到厂家投诉,换来的就是一句‘维修师傅怎么说就是怎么样,不在包修范围内’。白白要了我900多元的维修费。近段时间,电视看着看着又偶尔就成一块黑幕了,只有声音,没画面,我只能‘敲’着看,有时候还有影。”
事实上,很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担心,调查中有超过25%的消费者认为,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并没有宣传的那么好,而真正出现问题的时候,他们往往投诉无门。
平板消费纠纷增长超九成
近年平板电视旺销以来,关于售后服务标准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1995年国家出台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要求彩电企业对整机包修1年,主要部件包修3年,并明确提示:“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视机、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