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时间:2008年元旦至2008年5月31日
单价:彩电1500元以下,冰箱2000元以下,手机1000元以下
条件: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超过2台(件)
据省财政厅26日发布的消息,山东省“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细则出台。补贴时间从2008年元旦前后至2008年5月31日,凡购买彩电单价1500元以下(含1500元)、冰箱(含冰柜)单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电器的均可享受补贴,上述三类家电的补贴标准是销售价格的13%。
本月22日,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宣布,决定在包括山东在内的3个省份,开展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试点。我省规定,家电下乡的补贴对象是,具有农业户口的所有人员,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凡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人在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业务的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和规定补贴家电价格标准的补贴类产品,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有关资金管理等具体实施办法,省财政厅也将在近期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