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中了空调,付清了货款,并与卖场达成协议待两个月后为其新居安装空调。谁料想新居装修完要求卖场安装空调时却被告知:已选中的那款空调已经售予他人,目前没货了。眼瞅着天气渐冷,急等着搬入新居的李先生被商家如此“忽悠”了一番,之前乔迁之喜的好心情顿时全没了。
2007年10月6日,烟台市民李先生在福山区某家电经销点预订了一款价格为3980元的立式空调。当时李先生把钱全部一次性付清,并且告诉商家,由于新家在装修,可能要两个月后才能安装空调。商家当即同意并且保证“什么时候安装都行,可以随时为其安装”。
12月初,李先生新居装修好了,只差安装空调。于是打电话要求商家送装空调。商家却告诉李先生,他订的那款空调早在订货后的两三天就没有货了,想要同样型号的空调需等到明年年初。李先生不明白了:货款已经付清,商场怎能擅自将自己订的空调卖出?而且,将空调卖出后没有货,为什么不电话通知本人?李先生认为商家在欺骗消费者,一气之下投诉到福山区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商家在消费者付清款项后把空调卖出,是失信行为。商家不但有义务及时通知消费者,向其道歉,还应做出补救措施。经福山消协调解,商家当面向李先生赔礼道歉并为其新居送装了同型号同款式的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