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北京市工商局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在全市销售的家用电器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本次监测共有20个样品不合格,主要涉及商品为电烤箱、电熨斗、电吹风、电饭煲、按摩器、电热水壶等,不合格商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标志及说明不合格
主要问题是部分产品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标注出接地符号、电源线连接方式的说明、产品在使用中需要注意安全保护的特殊说明,器具标识上的内容不全等等。
2、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
国家标准规定:器具在额定电压且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其输入功率对其额定输入功率的偏离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有些商品的输入功率与其标注的额定输入功率的偏差相差甚远。
3、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和接地措施不合格
国家标准要求外部导线在螺钉或螺母拧紧后导线不得滑出,接地用的导线应比其他导线长以期达到保护的作用,而该项目不合格的商品均未达到标准要求,不能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
4、结构不合格
国家标准对电烤箱有特殊的要求,规定了“打算防止器具对墙壁过度加热的定距件应被固定,以使其不能从器具的外面用手或用螺丝刀或扳手拆除”,而有的商品则忽略了该项要求,其螺钉可以从外部拆卸,构成了无法防止墙壁过热引起火灾的危险。
5、爬电距离、电器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不合格
国家标准对该项目有较严格的要求,例如:对于无绳电水壶的底座,插座触点和其表面的距离应至少5.7mm,有的产品仅达到4.6mm,远远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还有的商品其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达不到规定值,以致可以触及到带电部件,构成了使用人会触电的危险。
北京市工商局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将根据不合格商品退出机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退出市场,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依法处理,净化首都消费环境,确保市民消费安全。消费者如购买了上述不合格商品,可以凭据购物凭证向销售商要求退货。
附件:
1、快速电热水壶 北京市房山华冠商贸有限公司购物中心 广州市海和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创盛CS-9575 不合格标志和说明、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2006.7.25
2、养生紫砂汤煲 北京市金点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潮安县彩塘方圆五金厂潮安县方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方圆电器 未标注不合格标志和说明、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未标注
3、御厨紫砂电炖锅 北京市金点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华昌铝制品厂 五星牌WX-35A 不合格接地措施未标注
4、悬浮式电饼铛 北京市通州人民商场 永康市越高电器厂 烙神LH-01 不合格接地措施2007-4-18
5、多功能电锅 北京市通州人民商场 天津市红光不锈钢器皿有限公司 辈辈传LD-3 不合格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未标注
6、电烤箱 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 佛山市忠臣电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