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昨日(2008年1月28日),省商务厅召开“河南省家电下乡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告诉欲购买家电的农民,春节前预计能到货30万~40万台(件),基本保证我省春节市场供应,销售网点不会暂停营业,维修服务做到方便及时,出现质量问题允许退货。
和农民种粮可以获得国家直接补贴的政策一样,家电下乡又是一件让农民没有想到的好事情,并且以后类似的事情还会不断出现。可以说,我国过去实行了很长时间的“农民补贴国家”的局面已经结束,取而代之的是具有“反哺”意味的国家补贴农民的新局面。
从上个世纪50年代起,全国农民大力响应国家支援城市大建设、支援工业大发展的号召,积极向国家交公粮,食油、生猪等农产品也都以很低的价格甚至无偿地供应给城市,而农民购买城市生产的农具、日用品等工业品时,却掏的是高价。正是这个“剪刀差”,为中国大批现代城市的建立和工业的起步奠定了基础。
一直到改革开放前,国家对农村的投入都非常少,在“人民××人民建”的口号下,农村的相当部分学校、道路、水利、医疗、文化、用电等公共基础设施,多是农民们自己集资完成的。同时,国家在修建铁路、公路等大型工程时,其建设者也大多是农民。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后,因为种种原因,农村的发展步伐大大落后于城市,种种现象告诉我们,农村经济不发展,城市的工业品就找不到最大的市场,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提高,中国永远都不会进入现代化,社会也不会和谐。于是,国家制定了许多惠农政策来改变这种现实,如利用二次分配的办法加大对农村的投资,免费修建乡村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免除农业税;对种粮实行补贴等等。享受政府补贴的“家电下乡”活动也是这一思路的再次延伸。从这个意义上说,家电下乡这一重大举措,不是政府对农民的同情或恩赐,而是一种应有的回报。
“家电下乡”活动是一项一举多得的好事——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利润,政府得民心,城乡差别得以缩小,农民消费观念得以改变、社会得以和谐等等。好事必须做好。政府建立相关部门,采用招标的办法选择最有社会责任心、创新能力强、产品适合农村家庭且质量最稳定的企业提供产品,建立起必要的服务网络,这只是走好了第一步,如何保障产品供应、如何将政府补贴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如何长期保证家电产品的质量,如何搞好售后服务,如何防止少数人从中捞取利益等,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