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之前,山东、四川、河南三省的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或冰柜、手机等三类产品时,将率先享受到13%的价格补贴。这项政策是在去年12月21日财政部、商务部在山东烟台“实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会”上宣布的,根据试点情况,这一政策有望在全国铺开。
“由国家给予农民购买家电补贴,还是家电领域里的第一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主任、家电产业研究专家陆刃波对《中国投资》说。在陆看来,这一政策带来了两大利好:对上游生产企业来说,可以借此扩大产能,拓展市场;对下游农户来说,则是提高生活水平的一大惠民政策。
一举多得
“家电下乡”并不是一个新理念。在2007年4月“2007国美全球家电论坛”上,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就表示:“商务部继续支持和鼓励家电企业扩大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销售,特别是要在农村市场销售方面进行拓展”。
“农村市场的消费前景是巨大的,不光是农村人口众多,包括受益于这些年的经济增长,农民收入也水涨船高”,陆刃波说,现在农民已经具备了手机、冰箱、彩电的消费能力,这一市场有潜在的消费增长能力。
随着近几年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收入增长较快,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超过城市居民1994年开始普及家电时的水平,农民对购买家电的愿望很强。据对全国20个省、91个县、555个村的1万户农民的调查,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手机等家电产品排在农民最想购买的耐用消费品前列,市场潜力巨大。
帕勒咨询资深董事罗清启认为,家用电器和其他消费品不同之处在于家电还会带来二次消费,“因为买了电器后他要耗电,它不是一个单纯的消费品”,罗对《中国投资》记者说。
从家电产业结构来看,国内主要家电厂商的产品主要针对城市市场及国际市场而设计,一方面由于质优价廉,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处于顺差,在国际家电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因而引发了多次贸易摩擦与争议;另一方面,由于缺乏适销对路的产品以及销售网络和渠道,农村市场多被一些假冒伪劣以及杂牌家电抢占。
“家电下乡”作为调整贸易结构的一个手段,在某种程度上既可以缓解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同时避免因美国经济衰退导致企业效益的下滑,同时还是一项在农村普及家电、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从这个角度看,实际上是既有利于国内、又有利于国际的一个政策设计”,罗清启说。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由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转变时期。从国外经验看,这一时期耐用消费品的普及、更新换代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测算,我国农村居民每实现1000亿元最终消费,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2356亿元的消费需求。
国美电器的调查显示,农村每种家电普及率提高1个百分点,就会增加250多万台(件)需求。仅以彩电为例,按每台1000元测算,提高1个百分点,年增加消费25亿元。实施“家电下乡”在提高广大三四级市场消费者生活水平的同时,将加大推进国内家电品牌的快速发展。当前正是农村普及家电、实施家电下乡的最好时机,可以有效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大幅度扩大农村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