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局长张清林、市财政局局长刘绍卿就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答记者问
家电下乡是国家商务部、财政部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开展的惠农举措,是继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日前,本报记者就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问题采访了市商务局局长张清林和市财政局局长刘绍卿。
记者:家电下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张清林:家电下乡是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主要做法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试点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财政部、商务部决定于2007年12月开始到2008年5月底前,选择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电冰箱(含冰柜)和手机三大类产品,首先在我省、山东、四川三省进行试点工作。
记者:我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从什么时候开始?
刘绍卿: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市商务、财政部门在2008年1月份已经制定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方案和补贴资金兑付方案,全市第一批193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备案工作也已顺利完成,家电下乡指定产品的销售工作已经从1月份在全市开始。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已经按照兑付方案的要求做好了兑付准备工作,中央财政预拨付我市的530万元补贴资金已按要求分别拨付到了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兑付工作随时可以进行。
记者:我市领取补贴款采取什么方式?
刘绍卿:这次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发放借鉴粮食直补的办法,采取由银行直接打卡的方式进行。即购买人通过补贴审核后一个月内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直接兑付到购买人提供的储蓄账户。记者:申请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张清林:购买人在购买之日起30日内(2008年5月20日以后购买的应在6月15日以前),持下列材料到各县(市、区)在各乡镇设立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申报补贴。(1)购买产品的发票及复印件;(2)身份证明(即能够证明购买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4)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到农信社或邮政储蓄网点开立账户。
记者:享受家电下乡补贴的人员范围是哪些?
张清林:凡具有平顶山市农业户籍人员,只要在河南省境内核准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产品,均可申领补贴。记者:家电下乡补贴的产品都是哪些?
张清林:家电下乡首先选择在彩电、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类产品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