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五莲县各销售企业、网点采取多种形式,方便农民购买。截至目前,该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278台(件),其中冰箱、冰柜1627台,彩电1647台,手机4部,销售额443万元。申报“家电下乡”补贴产品有2347台(件),已补贴2267台(件),发放补贴资金390295元。
为保证“家电下乡”的顺利开展,五莲县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补贴产品、价格标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时间、补贴方式等政策性问题印发了明白纸,并对工作程序、各自分工做了具体安排。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安排专人做好发票收集、身份认证、账户审核和资金兑付等工作,切实做到农民随到随办,广大农民购买下乡家电产品的热情高涨。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快了农村消费升级,激活了农民购买力,使农民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