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调,售后服务部双倍返还消费者维修费
国家对家用电器“三包”明确规定: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但不少家电售后服务部却忽悠消费者,对处在保修期内的主要部件修理时仍收取费用。近日,绍兴县消费者协会柯桥分会就接到了两起此类投诉。
2006年6月22日,消费者杨先生在柯桥一电器大卖场购买了一台LG冰箱。不久前,杨先生发现电冰箱不能运转了,送到售后服务部检查,说是电磁阀坏了,杨先生要求予以保修,但售后服务人员称电磁阀是包含在整机保修一年的期限内的,已经过了保修期,因此向杨先生收取了170元维修费。杨先生回家后查找资料,发现家用电器“三包”规定,电磁阀保修期限为三年。6月22日,杨先生向绍兴县消费者协会柯桥分会投诉,经消协工作人员协调,售后服务部双倍返还杨先生维修费340元。
6月23日,消费者张先生也向绍兴县消费者协会柯桥分会投诉,称他家2005年底购买的容声冰箱冷凝器出现质量问题,但售后服务人员在上门修理时向他收取了200元维修费。由于售后服务部称该维修人员已辞职,目前此事还在协调处理之中。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家用电器的主要部件保修期为三年。像冰箱的压缩机、风扇电机、温控器、蒸发器、电磁阀等都属于规定上明确载明的主要部件,消费者在碰到此类问题时要理直气壮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