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星集团前会长李健熙(中)被首尔中央支法判处3年有期徒刑和缓期5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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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路透社7月16日韩国首尔报道,因涉嫌非法转让经营权和逃税而被起诉的三星集团前会长李健熙,16日下午被首尔中央支法判处3年有期徒刑和缓期5年执行。法院对李健熙罚款1100亿韩元(约1亿900万美元)。
李健熙非法赠与爱宝乐园可转换债券(CB)的罪名不成立,而低价发行三星SDS附认证股权债券(BW)的嫌疑诉讼时效已过,因此免予起诉。
此前,韩国检察官要求法院判处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入狱7年,并上交罚款3.5亿美元,李健熙使这个韩国最大财团逃税长达20年。
李健熙今年66岁,20年前接管由其父李秉哲创办的三星集团。今年2007年11月,三星前任首席律师金勇哲公开指控三星管理层设立超过2亿美元的秘密基金,用于贿赂政府官员及检察官等。今年1月,韩国政府指派了特别检察官对此案展开调查。4月,韩国检察机构宣布以逃税、背信罪和违反交易法为由起诉李健熙。李健熙因此引咎辞职。虽然李健熙已辞职,但是他个人仍然是三星集团中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家族也对集团拥有很大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