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ST夏新 编号:临2008-037号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仲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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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本公司将2008年度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仲裁)的总体情况
截止2008年8月26日,我公司共收到诉讼(仲裁)案件45件,涉及本金共计54,888,316.31元。其中我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42件,我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3件。目前已有21件案件已结案,24件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诉讼纠纷起因大多为公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款项逾期支付所致。
二、主要诉讼(仲裁)情况
1、北京电通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起诉我公司,要求支付广告费及逾期付款利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我公司支付拖欠的广告费用14,877,418元及利息674,324元,另案件受理费115,100元和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我公司负担。
对本案广告费用我公司已按期予以计提,对当期损益无其他影响。逾期付款利息将增加营业外支出674,324元、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增加管理费用120,100元。
2、东莞万德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起诉我公司,要求支付手机配件款及模具款,本案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我公司支付7,717,885.20元配件款和模具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7,26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
对本案手机配件款我公司已按期确认应付账款,并且在本期内支付完毕,对本期损益无影响;模具款已在本期确认为管理费用并已支付完毕,影响当期损益68万元。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增加管理费用42,267元。
3、杭州华锐广告有限公司起诉我公司,要求支付广告代理费及逾期付款利息2,615,064.7元,本案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
对本案广告费用我公司已按期予以计提,对当期损益无其他影响。可能发生的逾期付款利息和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将分别增加营业外支出和管理费用。
4、厦门市以利沙工贸有限公司起诉我公司,要求支付货款人民币2,612,108.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本案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
对本案货款我公司已确认应付账款,对当期损益无影响。可能发生的逾期付款利息和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将分别增加营业外支出和管理费用。
5、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起诉我公司和我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夏新移动通讯有限公司,要求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于判决我公司偿还货款2,424,139.17元及延期付款利息18,691.12元,厦门夏新移动通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公司和厦门夏新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合计31,1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