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8日,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段庄村民王先生被街道一家家电超市的宣传单所吸引,传单上有“在本店消费89元至399元可获返还10元至100元现金”的广告。王先生便在店中挑选了两件小家电,共计228元。不料,当王先生购物后,店方却称“返现金针对的是大件电器”,王先生所购家电全是小家电,不符合该店“消费满返现金”的规定。
王先生当然对店方的解脱不满意。回家后越想越委屈,一气之下拨打了区工商局的“12315热线”。工商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店在宣传单的右下角虽然小字注明了“返还现金活动是针对大宗家电”,明显存在欺诈嫌疑。经过调解,店方同意返还王先生50元现金。王先生舒展眉头自语到:“以后买东西,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再不为一点点“优惠”而冲动了!”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中秋过后、国庆促销活动即将开始,您在购物时一定要理性、谨慎,不要误入“购物返券”、“打折甩卖”等圈套之中,因相信虚假宣传而买回不需要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