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出台《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把家电下乡活动推向深入。与第一阶段家电下乡活动相比,此次推广方案的出台都有哪些变化?在这次家电下乡的升级中,家电企业又将如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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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此次家电下乡推广,在山东(含青岛)、河南、四川3个试点省份继续实施的同时,将内蒙古、辽宁(含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纳入推广地区范围,共计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与去年的山东、河南、四川3省类似,这新增的10个省市依然是农业大省,对于其他暂未纳入范围的省份,商务部的文件特别指出,这些省份如有意愿开展,可向财政部、商务部提出申请,由财政部、商务部根据预算安排及宏观经济状况等因素研究确定具体实施时间。
在第一阶段,四川、河南、山东3省共覆盖农村居民1.67亿人。此次扩大省市范围后可覆盖农村居民3.92亿人,占全国农村居民的53.19%。
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第二阶段推广范围及覆盖人口的大幅升级,家电下乡活动将更为有效地拉动家电行业销售增长,使彩电、洗衣机、电冰箱和手机等各行业需求在未来4年中得到加强。
产品标准升级
此次家电下乡推广根据试点及调查情况,将4类受到农民欢迎、市场潜力大的产品纳入家电下乡推广范围,具体包括:彩电、电冰箱(含冷柜)、手机、洗衣机。洗衣机作为新成员跻身家电下乡推广产品之列,成为众多家电产品艳羡的目标。不过第二阶段的推广活动以其高度的开放性给跃跃欲试的家电产品带来希望。《方案》中强调,今后可以根据农民需求情况,对家电下乡推广产品进行适当补充和调整,具体由财政部、商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同时,为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农村消费特点、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财政部、商务部将制定相关产品标准,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具体补贴产品型号及销售最高限价。《方案》中要求,中标的家电下乡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较高;二是节能及安全设计、模式、效果等具有较高水平;三是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四是适应农村消费环境;五是质量和功能适合农民使用;六是维修网点多,能够满足农民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商务部另行研究制定。
从产品要求中可以看出,农村家电市场对产品的需求逐步升级,节能环保也成为农村市场的准入门槛,农民需求特点和产品的农村适用性是家电下乡产品真正赢得市场的关键要素,品牌和服务将是产品在农村市场深入推广的持续动力。
家电企业备战正酣
“对于家电企业来说,家电下乡政策为企业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美国金融危机引发全球经济开始回落,受此影响,中国家电出口需求也开始减缓。国内一二级城市主要家电产品也呈现饱和的趋势,内需方面形势不容乐观。在内外夹击的情况下,发掘潜在的农村市场对于中国家电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此次家电下乡的进一步推广,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秘书长姜风内心的激动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