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制造业和回收处理业捆绑在一起,对企业的回收率和回收量做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家电可再生利用率就可以与国际标准接轨。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就已经在网上公示的《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第一部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近日已送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如果该标准获批,它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也将成为我国首次制定家用电器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的国家标准。
记者采访后发现,家电企业对此《标准》反应“冷淡”。而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标准所规定的回收率要求对主流企业的生产、设计等影响并不大,目前也缺乏相应的监管体系。
可再生利用率标准通过审查
该《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新产品设计和生产时可再生利用率指标的限定值和目标值。根据最初的要求,空调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也就是最低允许值)要达到87%,冰箱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要达到85%,而它们的目标值要分别达到90%和88%。送审稿经过修改,对两种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都有调整,空调细分成室内机和室外机,分别设定限定值和目标值;冰箱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则由85%调整为76%。
至于调整回收率数值的具体原因,该标准第一起草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研究所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室主任林翎对记者的解释为:“调整是各方协调的结果。”
据了解,《标准》所确定的可再生利用率限定值是基于现有回收、再生利用技术和手段,并确保回收、再生利用时对人类健康不会产生危害和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其核心内容是将可再生利用率的计算原则中涉及含有铅、镉、六价铬这三种有毒有害物质提出了限量要求,以及产品可再生利用率的计算公式,根据该公式和计算原则可以计算出不同型号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该《标准》要求企业对产品中的塑料成分、可拆解成分进行标注,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标准》限定。
中国版RoHS指令,即《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也对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物质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溴化阻燃剂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严格规定。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废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杨冬青向记者表示:“目前,RoHS正在进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管理目录的相关工作。该《标准》和RoHS都在产品的污染防治方面有所要求,都希望从源头上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两者相互补充,家电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将受到进一步限制。
国标身份区别于同类标准
记者在采访中获知,另一项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制定的《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第一部分)》(以下简称《标准2》)也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新产品设计时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的限定值以及五年后目标值”,适用于冷藏冷冻箱(冰箱)、冷柜及冷藏箱。
但是,这两个标准对可再生利用率限定值和目标值的规定在数值上有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