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精神,从12月1日起,在全国启动第二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

点评:启动第二批“家电下乡”试点,在目前我国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家电下乡”本身。据测算,我国农村2亿多户家庭,即使农村家电普及率仅提高1个百分点,每种家电也可以增加200多万台的需求。而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带动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2.5个百分点。而对于农民来说,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以按产品价格的13%由国家给予财政补贴。因此,家电下乡,利国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