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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消费者投诉家电类产品位居前三

2008/12/31/15:11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曹光 张建平

    2008年,西宁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1468件,解决1465件,解决率为99.8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2.05万元。其中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3件,加倍赔偿金额1180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3件,接待来访、接受咨询22838人(次)。在各类消费投诉中百货类投诉名列第一。

    百货类投诉名列第一。百货类投诉422件,其中商品质量投诉358件,占该类投诉的84.83%,由于服装鞋帽属生活必需品,与消费者生活密不可分,日常消费所占比例较大,商品质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消费者对于商品质量、商品价格、虚假宣传、标志不清、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表示不满。服装鞋帽类投诉224件,占该类投诉的53.08%。食品类投诉57件,主要是对食品质量问题的投诉。

    服务类投诉位居第二。服务类投诉413件,其中洗衣类投诉113件,占该类投诉的27.36%,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主要投诉衣物被洗坏、染色、送洗衣物丢失等问题。一些干洗店接收衣物时不做认真检查,不详细填写服务单据,出现问题时责任难以分清。一些消费者未妥善保存购衣凭据,一旦发生干洗服务消费纠纷,赔偿金额无法确定,导致纠纷难以解决;电信行业投诉7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8.89%。主要是收费及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因计费误差、多收费、服务不及时、服务质量差造成的投诉居多;美容美发及洗浴方面的投诉59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4.29%。一些美容美发企业以“免费”为噱头,实为推销商品,或是消费者接受“免费”服务后,商家称毛巾、化妆品不免费,强行收取费用。还有的美容店超经营范围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由于不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消费者接受服务后产生不良反应导致投诉;食宿方面的投诉55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3.32%。经营者拒绝出具发票、卫生较差等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内容。消费者接受服务时财物被盗方面的投诉占有一定比例。消费者夏先生洗浴后在大厅休息,一年轻人拿起茶几上的号牌交给消费者,夏先生以为是服务人员。待消费者更衣时无法打开衣柜,找来服务员发现衣柜钥匙被调包,衣柜内现金、手表、手机被盗。除此之外,餐饮行业餐具消毒费、开瓶费、包间费等不合理收费,造成消费者不满而投诉的比例也明显增多。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排名第三。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330件,其中通讯类产品投诉201件,占该类投诉的60.91%。移动电话投诉量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66%,手机质量仍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主要是掉线、黑屏、死机等质量问题。消费者投诉集中在手机质量、不实宣传、售后服务等几个方面,如商家不认真履行“三包”规定,对消费者提出的更换、维修要求推诿、拖延;手机维修时间过长、维修质量不保证、维修收费不透明、同一问题多次维修等问题。此类投诉中,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不主动索取发票、多次维修没有维修记录造成维权证据缺乏是造成消费维权困难的一个原因。

    另外,家用机械类投诉82件,其中汽车投诉29件,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随着汽车消费宣传力度的加大和市场日趋规范,汽车消费纠纷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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